(麻坡15日讯)载客巴士司机狼爪伸向5名女学生,今日被控11项猥亵罪,被判监66年及鞭笞22下!
5名受害女学生自去年乘坐被告驾驶的巴士时,多次遭被告毛手毛脚,因不堪其扰,终鼓起勇气集体向报方报案。
53岁已婚被告沙扎里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面控,共面对11项猥亵指控。
控状指被告于去年尾,至今年年中包括某日于傍晚6时45分左右,在停在峇株巴辖县永平路的一辆巴士上,分别向5名13岁至14岁的受害者作出轻拍大腿、触摸身体和手的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14(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14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和鞭笞。
案情指出,5名受害女学生报案指在乘坐被告驾驶的巴士时,遭被告肢体性侵。
警方调查发现,被告自去年起就一直有该行为,最后一次是在今年年中。5名受害女学生声称,她们是在一同从学校放学回家途中,清楚地目睹了被告的行为。
被告对控状直认不讳。
(本报刘福来摄)
法官莫哈末凯里宣判被告针对11项控状,分别各被判处6年监禁及鞭笞两下,刑罚总共66年及鞭笞22下,刑期从被捕日算起,同步执刑。因此,被告共坐牢6年及被打鞭22下,在服刑期间须接受心理辅导,而出狱后另须接受警方监视两年。
此案主控官迪雅娜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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