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22岁青年称能听见有声音蛊惑他“杀人”,而手持双刀且在半小时随机砍8人,受害者包括6岁女童和78岁老汉,4分钟内就有5人报案。
这起砍人案发生于去年2月3日傍晚6时45分至7时15分,地点是女皇镇一带。
被告刘金华(22岁,音译)面对9项包括蓄意伤人、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以及持有攻击性武器的控状。
《新明日报》报导,他昨日透过视讯在国家法院承认其中3项,案展一周后下判。
调查揭露,被告案发前称他听到有声音叫他“杀人”,于是他便带着一把刀和一把菜刀外出,随机攻击路人。
根据案情,被告于傍晚6时45分在玛格烈通道第38A座组屋附近,攻击第一人,抓伤一名48岁妇女的颈项和背部。
晚上7时04分,被告又在第31座组屋底层电梯处,攻击40岁男子和他6岁的女儿。被告挥动着手中的刀,刀背打到女童的脸,其父则在保护她时,左手臂被刀划伤。
女童的背部、脖子和牙齿都受伤,父亲的手臂也缝了三针。
7时10分,被告再攻击63岁的阿叔和78岁的老伯,用菜刀划伤前者的右手臂,以及后者的后脑勺。被告紧接着攻击20岁男子,用菜刀划伤他的颈后方。
5分钟后,被告来到亚历山大水道连线公园,用菜刀划伤21岁青年的颈项和右手,并攻击一名54岁的阿叔,导致他额头淤青且擦伤,右上唇、脖子、右肩则被划伤。
庭上揭露,被告的行为造成公众不安,短短4分钟内就有5人报案。
青年最终被数名公众合力制伏,报告显示他患精神分裂症,控方指为公众安全,要求判他坐牢5到6年。
根据案情,数名公众在事发后一路追着被告,到邓迪路才成功将他制伏,过后交由警方处理。
控方说,心理卫生学院的报告显示被告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症状爆发,未接受诊治。精神科医生也表示,被告的行为与病情有关联。
控方认为,被告患严重的精神疾病,为了让被告能有时间治疗康复,也为了公众安全,建议法官判他坐牢5到6年。
代表律师认为,判被告2年监禁即可,随后若有需要,再让他关押在心理卫生学院。
控方反驳,指被告如今情况虽有改善,但他仍有幻听的问题,听到有人叫他自杀。
因此,控方认为,被告需要在有结构性的环境下接受治疗,若精神状况没有改善,不该回归社会。根据心理卫生学院报告,被告预计需要4到5年的时间进行治疗。
法官说,需要时间斟酌判刑,案展10月21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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