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被绑架案|5被告DNA 与案发现场证物吻合

(芙蓉21日讯)“芙蓉16岁少女被绑架案”今日过堂案情出现大跃进,5名涉案被告经化验证实,脱氧核糖核酸(DNA)与警方从案发现场搜获证物的样本呈阳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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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在案件过堂时,追问主控官诺拉斯哈副检察司有关化验报告的最新进展,获得上述答覆。

此外,法官对此案基于各种检验报告迟迟无法出炉,拖延案件审讯,于是直接向控方下达命令,控方与警方务必在11月20日开审前,提呈19位将被传召上庭供证的证人名单以及提交完整的物证报告。

证实涉案的5名被告(3男2女)属于家人关系,分别是莎丝薇娜(31岁)、丈夫波哈拉治(32岁)、法辛穆哈默阿里芬(23岁)、库森古马(21岁)及西薇喜娜(23岁)。

主控官诺拉斯哈副检察司指出,控方目前已接到的检验报告,包括警方的调查报告、医疗报告以及被告与受害者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样本化验报告,唯独没有鉴证报告。

她说,迟迟无法出炉的报告主要是针对5台手机的化验结果,有关手机全是警方从被告身上搜获;警方在这起案件共起获9台手机,全是属于5名被告的,目前尚有5台手机尚未完成检测及化验。

法官促控方,由查案官催促化验中心加快鉴证报告的速度,务必在11月20日开审以前,向法庭提呈完整的化验报告。

今日代表5名被告出庭的辩护律师为法拉苏菲亚。

5名被告被控于今年4月10日下午5时45分,在芙蓉新城Uptown Avenue商业区一间美发店前,绑架一名16岁未成年少女,并意图索取200万令吉赎金,牴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

根据案情,少女被绑架约27小时后,家属最终支付28万令吉现金及一些金饰,少女才于隔日晚上8时30分,在波德申一带安全获释。

警方随后于4月15日,在雪州巴生峇都勿祖路,歼灭1名21岁的涉案绑匪,并扣留8人助查,最后锁定5名印裔嫌犯。5人在首次提控上庭时,皆不认罪。

5人代表律师哈巴星于今年5月14日在芙蓉地庭首次过堂时,曾申请保释外出,遭法官拿汀苏丽达驳回,直至7月3日二度过堂,才获芙蓉高庭批准以1万5000令吉外加2名担保人的条件下,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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