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根据政府从明年1月1日起推行的“缴付越早,罚得越少”交通罚单折扣制度,接获不超过300令吉罚单者,在首15天缴付的话,只需缴付原罚款金额的一半。
交通部长陆兆福今日在国会媒体室召开记者会,并以300令吉交通罚单为例,若能在接获罚单的15天内缴清罚款,则只需缴150令吉,至于在16至30天内缴付罚款,则需支付200令吉,31天至60天内缴付则没有任何折扣,需支付全额300令吉。
根据陆路交通局,可被罚款的违规行为包括不遵守交通灯指示 / 闯红灯、超速驾驶、拒载乘客(德士)、非法U-转、轿车大灯无法正常运作、拐弯时没有提前亮信号灯、前挡风玻璃透光度低于70%、停车信号灯不符合规格,以及轿车降噪系统不符合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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