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7日讯)22岁儿子涉及出言恐吓欲杀害母亲兼对其动粗,今日在两项罪名下被控时否认有罪,获允许以4000令吉保外。
首控状指被告沙尔威于今年9月5日下午5时15分,在马六甲巴也隆布花园一间住宅,蓄意把43岁母亲的左手扭向身后致伤,触犯刑法323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判罪成,可被判监禁至两年,另可被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拍摄:王绍其)
次控状指被告于今年9月12日下午5时45分,在同一个地点恐吓要杀死母亲,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恐吓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判罪成,可监禁至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推事庭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求情时指他失业没有工作,要求降低保释金。
主控官哈妮丝副检察司则建议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
法官诺阿蒂卡考量案情后,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担保,案件定今年12月4日过堂。
案情显示,被告是因为被母亲斥责和不允他在酒醉的情况下开车,因而恐吓欲杀害母亲和对她动手。为母者事后报警,警方也于9月14日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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