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在警局内非礼女子 25岁警员不认罪

一名一巡伍长警阶的25岁警察,被控在警局非礼一名22岁女子,不过,他否认有罪。

这名25岁被告努利巴仑是在雪兰莪州莎阿南推事庭面对有关罪名时,向推事莎菲克苏莱曼表示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4月23日下午3时38分左右,在梳邦再也警区总部的摄影室内,使用带有侮辱受害人贞操意图的暴力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

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罚款、鞭刑,或其中两种并罚。

主控官穆阿兹卡瓦礼兹米阿兹法尔副检察司建议将保释金定为6000令吉,但被告代表律师瓦苏阿布以他的当事人是一名交通组警员,月薪仅2800令吉,并需养家糊口为由,要求降低金额。

瓦苏补充说,被告是公务员,住在警察宿舍内,不会潜逃。

推事最终将保释金定为3000令吉,此案于11月2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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