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涉收贿逾5.8万 违规批贷款被控上庭

两名银行职员疑收受超过5万8000令吉的贿赂,以批准超出申请人资格的贷款申请,周二被控上马六甲地方法庭。

37岁的夏敏是吉隆坡一家银行的财务顾问,被控5项收受贿赂的指控总额为5万581令吉51仙;而29岁的努尔沙菲卡则曾是安邦一家银行的消费金融高管,他被控两项收受超过8000令吉贿赂的罪名。

夏敏被控于2022年12月8日至去年7月15日期间,通过马六甲州汉都亚路一家银行网上转账收受贿赂;努尔沙菲卡则被控于2023年8月7日和9月9日在亚罗牙也的一家银行,通过网上转账收受贿赂。

两人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694号法令)第16(a)(A)条文下被控,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至少1万令吉罚款。

两人分别以1万7000令吉及7000令吉交保,法庭也勒令两名被告每月需向反贪会总部报到,并上交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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