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新规生效 午间喝酒可罚1万泰铢

泰国早在1972年就规定大多数零售店和超市在下午2时至5时禁止售卖酒精饮料。《酒精饮料管制法》修订版周六(8日)生效后,在禁售时段或禁售地点饮用或被提供酒精饮料的人,也将面临最高1万泰铢(约1290令吉)的罚款。换言之,当局以前只罚商家,现在顾客也会被罚。

持有执照的娱乐场所、酒店、旅游区里获认证的场所,以及提供国际航班的机场享有豁免,不受新规限制。

泰国餐饮协会主席查农担心,新规将阻碍餐饮业的发展,因为如今受到限制的也包括顾客。他举例说,如果餐馆于下午1时59分卖了一瓶啤酒给顾客,而顾客坐在餐馆内饮酒至2时05分,那就触犯了新规,顾客将面对罚款。

另外有人担心,一些官员可能滥用更为严厉的新规对顾客和餐馆征收罚款,实则中饱私囊。

主张放宽酒精饮料管制的反对党人民党议员陶皮普认为,应该废除禁售时段,让酒精饮料可全天销售。他指出,新规可能令外国游客感到困惑,他们可能会在下午2时之前点了酒,但过了2时才喝,无意中违规。

文:新加坡联合早报图:曼谷邮报 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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