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日综合电)近日,中国一项关于“自2026年1月1日起,避孕药品和用具将不再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调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中国民众反应不一。
中国目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避孕药品和用具”被纳入免征增值税范围。而根据明年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避孕药品和用具”并未被列入免征增值税项目。这意味着上述自1994年起实施、已延续30余年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成为历史。
据悉,目前避孕药品和用具主要适用13%增值税税率。增值税作为流转税,理论上最终由消费者承担税负。因此,相关产品价格变化受到市场关注。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