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嫌挪用一马发展公司(1MDB)超过22亿7000万令吉的案件,所有25项控状皆罪名成立,其中4项滥权罪各判15年监禁,而21项洗钱罪则各判5年监禁。
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指出,控方在此案的所有控状中,成功排除合理疑点,证明纳吉犯下4项滥权及21项洗黑钱罪行,因此法庭宣判纳吉罪名成立。
在听取了控辩双方的陈词后,柯林劳伦斯宣判,纳吉4项滥权罪各判15年监禁,而21项洗钱罪则各判5年监禁。
他也说,这些刑期将在目前的刑期结束后,继续执行。
纳吉目前正就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件在加影监狱服刑,他是在2022年8月23日,被联邦法院驳回上诉申请后,被押往加影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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