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服刑争取失败 纳吉已上诉

(吉隆坡29日讯)高庭上周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为要求政府执行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允准其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而入禀的司法检讨,纳吉已针对该项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纳吉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汉证实,其当事人已于圣诞节前夕,即上周三(24日)向高庭入禀上诉申请通知书,并向上诉庭递交一份副本。

高庭法官陆意清上周一(22日)驳回纳吉的司法检讨案件时指出,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于2024年1月29日开会的会议记录显示,苏丹阿都拉当时在会议上,最终仅为纳吉寻求陛下全面特赦的申请作出一个决定,根本没提及居家服刑的建议。

她说,陛下在会议上的唯一决定,是把纳吉原本因7项涉及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罪成而被判监禁12年的刑期减至6年,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她裁定,由于特赦局会议没商议或定夺让纳吉居家服刑一事,意味陛下没按照联邦宪法第42条款的程序,下达上述附加谕旨,因此那不是合法的指令。

她强调,元首在行使联邦宪法第42条款赋予赦免囚犯的权力时,唯有遵循有关条款规定的程序,才能让陛下下达的指令被视为合法。

纳吉是于2022年8月23日,在联邦法院驳回他为被判7项涉及SRC公司案件的控罪成立而入禀的上诉申请后,立即入狱服刑。

他接着声称在去年2月12日,接获可靠消息指苏丹阿都拉有下达上述附加谕旨,最终于去年4月1日,为寻求政府证实苏丹阿都拉是否有在批准让他减刑的主要谕旨中,下达允准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而向高庭申请司法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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