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5日讯)疑因没有军火执照却涉嫌持有枪枝和弹药,朋友与亲属关系的两名本地男性和一名女性,在野新某住家被突击的警方拘捕查办。
野新警区主任李罗拔警监今日发文告说,警方接获情报后,于1月4日下午约5时30分,突检一间在野新望万的住家,搜出一把已拆散的霰弹枪、10个弹壳、枪袋和装子弹的腰带。
他说,在屋内两名年龄45岁和54岁的男子和一名22岁女子当场被捕。嫌犯都是印裔,除了是朋友外,54岁的男子和该名女子是亲戚关系。
“54岁男子有3项刑事与毒品犯罪纪录,45岁男子则有7项。”
他透露,3名嫌犯今日开始至7日延长扣留调查。
李罗拔说,警方已援引1960年军火法令第8(a)跟进调查。在这项条文下被检控和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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