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员知法犯法,一年多前涉嫌欺骗一名华妇,声称可协助解决其弟名下的4张警方罚单,周四(8日)被控上北海法庭,被告不认罪。
被告阿旺阿兹占(44岁)被控于2024年6月12日,在威南高渊某间银行,被控以欺诈手段误导53岁华妇,谎称可协助解决其49岁的弟弟名下4张总额850令吉的警方罚单,并只需支付620令吉作为“解决费用”。
有关行为让华妇将620令吉转账到被告的银行户头,事实上被告明知有关说法并不属实。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欺骗)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高达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反贪会主控官是诺阿祖拉和努娜芝哈杜副检察司,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控方在庭上建议以4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让被告有条件保释,包括每月一次到反贪会报到,以及将国际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然而,被告以必须负担妻子及3名孩子的生活费,以及承担弟弟治疗癌症费用为由,要求法庭减低保释金数额。
法官苏海米较后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一名担保人及每月前往反贪会报到一次及把国际护照呈交法庭作为保释候审条件,并将此案择定2月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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