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岛市议员陈淑湘指出,槟岛市政厅已正式开放农历新年临时摊位准证的申请,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13日,所有申请必须通过市政厅线上系统 ulesen.mbpp.gov.my 提交;获批准证的有效期则是从1月17日至3月3日,比农历新年正日提前一个月生效,以配合节庆前的商业活动。
在收费方面,她指出,摊位执照费为每40平方尺每日1令吉,垃圾处理费为每个40平方尺摊位6令吉;至于帐篷(canopy)费用,则依据申请尺寸计算,例如20尺乘20尺帐篷收费为100令吉。
陈淑湘强调,所有申请者必须严格遵守市政厅所制定的条例,包括烟花销售。
“凡涉及烟花销售的摊位,必须在向槟岛市政厅申请准证前,先向警方申请并取得批准信或申请受理证明,然后一并上传至系统,这是强制性条件。”
她补充,食品业者及助手必须持有有效的伤寒疫苗接种证明,严禁徒手接触食物,并须时刻保持个人与摊位卫生;摊位面积须严格依据市政厅批准的规格,不得随意扩大。所有商品、桌椅及器具,必须放置在获准的摊位范围内,以免阻碍公共通道。
此外,她说,摊位周边必须有适当安排,确保交通顺畅与公众安全;外籍人士一律不得申请或经营相关摊位。同时,槟岛市政厅继续全面禁止使用保丽龙容器及塑料吸管,并鼓励无现金交易,提倡自备容器与自备购物袋,以减少一次性塑料的使用。
陈淑湘透露,去年的农历新年期间共有151项申请获批。她最后强调,任何未获槟岛市政厅批准却擅自营业的摊位,当局将依法采取行动。她也提醒获批的临时摊位小贩,必须将准证放置在摊位显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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