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警长拿督斯里卡立警告,任何人未经许可通过人肉搜寻(Doxing)散播他人的个人资料,将受到严厉对付。
他表示,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早前已就某人的个人讯息,在网络平台遭散播一事发表声明。
他周六发表文告,警方强调,未经许可散播、披露或公开他人的个人资料、包括住址、电话号码、身分证码及家庭资料等,属于违法行为。
他指出,警方可依法针对这类被称为人肉搜寻(Doxing)的行为,可援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法令采取行动:
(1)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
(2)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第130条文(非法搜集、披露或促使他人披露个人资料);
(3)刑事法典第507E条文(发布、传播或提供任何身份信息,以造成骚扰、困扰、恐惧或不安)、第507F(1)条文(发布、传播或提供任何身份信息,使他人相信将会受到伤害)或第507F(2)条文(此行为意图或明知可能促成对方或其关系人遭受伤害)。
警方强调,个人数据保护原则适用于所有人,不论背景、观或当前的处境如何,均不得成为报复、威胁或网络霸凌骚扰的借口。
警方提醒民众,不要参与形式的个人资料传播,并在使用数字平台时,秉持道德与责任意识。
警方将毫不犹豫地对任何违法者采取严厉行动,以维护法治与公共安全。
🔗 Source: https://www.kwongwah.com.my/?p=1742577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