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施舍“鸡骨头饭”拍片羞辱街友 网红Aluk认罪判罚4万令吉

恶意施舍街友“鸡骨头”并发布视频的网红“Aluk”郑世禄,今天在地庭俯首认罪后,遭罚款4万令吉。

现年23岁的郑世禄在通译员以华语念出控状后,在法官莎兹丽娜面前认罪,法官谕令,若无法支付罚款,则以监禁4个月取代。

这名网红被控透过社交媒体Instagram账户“aluk_777”,明知故犯制作并传播一段意图对他人造成恶意伤害的视频,有关贴文于2025年8月4日中午12时左右,在士满慕州选区社区服务中心被浏览。

他因而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2)条文下治罪。

一旦罪成,最高将监禁两年或罚款5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若在定罪后重犯,则每天追加罚款5000令吉。

未委任代表律师的郑世禄对自己的罪行忏悔并道歉,并要求法官施以最低罚款。

不过,来自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主控官法德里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予以重判,以儆效尤,借此教训被告及警惕社会大众。

“受害者表明,接传票人的行为令他感到羞辱和愤怒。他将食物残渣(鸡骨头)施舍受害者并非出于善意,而是为了拍摄视频上传至社交媒体,这显然是在利用他人的痛苦来哗众取宠、博取关注和浏览量。”

根据案情,作为该视频当事人之一的郑世禄,承认对柔佛新山黄亚福街一名街友分发含有鸡骨头的盒饭,并使用通讯设备上传有关视频。

根据早前流传的短片显示3名年轻人在一家商店吃完炸鸡后,以“不浪费食物”为由,将饭菜“施舍”给流浪汉。流浪汉当时感激涕零,可是一打开饭盒,发现竟是鸡骨头,整个人神情显得落寞。他们在视频的结尾还把剩下的鸡骨头、鸡皮等拿来喂狗,这对比简直是在羞辱流浪汉,网民纷纷要求警方和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采取行动。

后来,其中一名华青发布另一则短片,指他们只是和流浪汉演的一场戏,并没有给给流浪汉吃鸡骨头,而是在拍完视频后才给流浪汉完整的食物,包括两片炸鸡。

🔗 Source: https://www.kwongwah.com.my/?p=174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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