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表示,所有有意兴建宗教场所者,须向地方政府提交规划许可(KM)申请。
他说,房地部在全国各地涉及宗教场所兴建的课题上,采取开放政策,愿意与相关宗教场所的委员会会面。
“我希望所有宗教场所的发展申请,包括任何教堂、清真寺、庙宇或祈祷室,都请申请规划许可……我们将按照规定批准。”
他今日在出席2026年消防车移交仪式及开斋节戒备行动(Ops Siaga Raya)后,如是表示。
倪可敏也说,在房地部之下,设有非伊斯兰宗教场所(RIBI)部门,可提供拨款用于维修与保养工程。
“我们每年拨出5000万令吉,协助全国各地的非伊斯兰宗教场所。”
“至于清真寺,则由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宗教局及伊斯兰发展局(JAKIM)负责,并提供26亿令吉的拨款。”
倪可敏昨日表示,房地部将透过地方政府,准备与所有相关单位合作,推动将未经批准兴建的宗教场所进行“合法化”计划。
今日,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表示,政府不允许任何宗教场所在未遵守规定的情况下非法兴建。
安华指出,马来西亚是一个宪法国家,要兴建任何宗教场所都必须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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