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2日讯)“拿到驾照至今超过30年,不曾被陆路交通局执法员开罚,这是首次被开罚,不是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而是穿了没有领子的衣服……”
电召车司机苏布里在面子书发文指出,这是他首次被陆路交通局开罚,尽管是第一次犯错,但没有任何警告、通融和妥协的余地,只被要求签字,别多话。
他说,原本以为违反交通规则被开罚,岂料竟是因为衣服没有领子。
他说,他触犯的是1959年公共服务交通工具第15(b)条文(司机行为守则),司机必须保持穿着端庄、整洁及干净。
“衣服没有领子就不算端庄?我以为穿拖鞋、短裤、白色背心,像在槟城看到的某些电召车司机那样,才算是不端庄。”
“这就是所谓的‘法律’,为给政府赚钱而制定的。”
男子的贴文并未清楚列出详细地点,不过贴文下吸引许多网友的关注及留言。
男子在留言区回应罚款数额时说:“必须先上庭,如果没有错应该是150令吉”,同时也有一名网友透露,其丈夫也曾在该条文下被罚款150令吉。
不少网友也留言表示惊讶,有的形容该条文“荒谬”,有的嘲讽说:“穿有领子衣服可以保命”。
有网友透露,他所乘搭的多数电召车,司机都穿短裤;也有网民认为,该法令已不合时宜,甚至与道路安全无关联。
另一方面,陆路交通局受询时证实当局确实有上述规定,电召车司机需要衣着整洁,但这并非执法官员的主要执法事项。
“无论如何,陆路交通局目前已撤销开给苏布里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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