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州警方首次根据1988年危险毒品法令(充公财产),将通过司法程序获准销毁的16辆交通工具移交给州内3所教育机构,用于技能培训用途。
吉打州总警长拿督阿兹里周日上午在吉北日得拉合斯峇中学移交这批交通工具后在记者会上指出,这是吉打警方首次进行此类移交活动。过去在2022年,马六甲警方也曾进行类似移交活动。
他说,吉打州警察总部在这之前接获州内3所教育机构的申请,希望获取这些交通工具作为教学用途。
他说,这批16辆交通工具(14辆摩托车及2辆轿车)移交州内给3所教育机构,分别是合斯峇中学(2辆轿车)、峇里班让中学及玛拉技职培训中心本同分校则各7辆摩托车。
他希望这批交通工具能获得妥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用途,惠及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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