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奶回房不慎踩死女友女儿 百公斤男判坐牢10年

(新山30日讯)体重曾高达逾百公斤男子,因不慎踩死女友的3岁女儿,误杀罪名成立,被判处10年监禁!

现年33岁的被告阿末阿斯拉夫,职业为技术人员,他今日在新山第一高庭的替代控状下认罪,被法官判处10年监禁,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控状指被告于2022年7月20日凌晨3时30分左右,在哥打丁宜县甘榜爪哇清真寺路一住所内,导致不慎踩到当时年仅3岁的蒂亚拉拉西拉,导致对方死亡。

其罪行虽不构成谋杀,但触犯刑事法典304A(误杀)罪行,被告当庭认罪。

(摄影:张来星)

辩护律师律师蔡学捷为当事人求情时说,案发时,被告体重高达138公斤,在发现踩到小死者胸口,试图抢救不果后,立即将死者送往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

他说,被告在案发也到警局自首,全程配合警方调查,并且对自己过失感到懊悔,同时请求小死者母亲的原谅。

他认为,被告全程配合,大大节省法庭时间,希望法庭判予被告15年以下监禁的刑罚。

被告另一代表律师为颜子晴。

高庭法官阿丹慕斯达法在宣判时说,小死者的生命已无法被挽回,这无疑是一场悲剧。

他指出,被告在案发后自首,也在一获得替代控状下认罪,缩短了法庭审讯时间。

他认为,这起案件不像其他谋杀案件是蓄意致死受害者,因此判处被告监禁10年,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承审此案主控官为祖阿妮达副检察司。

泡奶后抹黑进入房间 酿成悲剧

被告凌晨到厨房泡奶,再抹黑进入房间,酿成悲剧!

根据案情,在案发的两天前,死者的母亲因出现脱水及高血压情况而到医院接受治疗,同日被告则通知小死者母亲,已从士乃的住家接到自己位于哥打丁宜的住家照顾,小死者母亲并未反对。

因此,小死者便与被告同住在被告父母的家中,直至其死亡当日。被告与死者睡在同一间房里,死者是睡在铺在地板上的床垫上。

7月20日事发当天,死者将被告唤醒要求喝奶,被告便离开房间到厨房泡奶,当被告打开房门走进房间时,不慎踩到死者的胸口,接着听到死者尖叫。

被告立即开灯看见死者双眼上翻,呼吸急促困难,被告尝试用拳头拍打死者胸口数次,试图让她恢复呼吸,但没有成功,被告马上将死者送往哥打丁宜医院抢救,仍回魂乏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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