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下属至重伤 2军官被控不认罪

(马六甲31日讯)两名军官涉嫌殴打下属至重伤,今日双双被控上甲市爱极乐法庭时,否认有罪。

两名被告分别是莫哈末索烈胡丁(30岁)及阿末哈兹兰(28岁),皆在双溪乌浪德林达军营的皇家伞兵第一炮兵团服务,军阶是上尉(Kapten),而受害者的军阶是少尉(Leftenan Muda)。

两人在推事莎达希娜面前不认罪,法庭允许两人分别由一名担保人以3000令吉保外,同时,谕令两名被告不得骚扰此案受害者及证人,直到案件结束。

此案定12月18日过堂。

控状指两人于今年2月22日凌晨2时30分至6时,在该军营里的军官办公室内致伤26岁男子的脸部、背后及大腿,抵触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一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莎玛拉说,两名被告还在军营服务,身为家中长子,负责家庭及弟妹,要求法庭减少保释金。

她说,两人的薪水扣除房屋贷后,莫哈末索烈胡丁及阿末哈兹兰分别每个月仅剩2600令吉及1700令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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