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致伤学生案|执教30年 妻患癌 被告3000令吉保外

(槟城4日讯)2教师被控用藤条鞭打致伤学生案件,其中一人因案件记录出现技术上的问题,改在另一法庭重新审理,他今日被控不认罪。

根据控状,钟建明(译音,59岁)被控2023年12月6日下午5时30分,在东北县一所国民型中学的训导室,以藤条鞭打一名13岁男学生,导致对方受伤,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被告不认罪后,其代表律师之一莎米拉在求情时说,被告在教育界服务30年,而其妻子患有癌症,希望法庭允许被告以最低保释金保外候审。

另一名代表律师林志权则说,被告从未有纪律问题,也不曾被提控上法庭。

推事敦姑英丹娜迪雅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并不准靠近受害者,案展12月4日过堂。

(本报陈军羽摄)

被告是在10月6日,被控上乔治市第三推事庭,今日原定在今日过堂,但因之前案件记录出现技术上的问题,今日换成在第二推事庭审讯,案件也重新审理,钟建明同样不认罪。

被告今早在妻子、亲友及教师同业们陪同下出庭。

被告首次被控上法庭时,曾戴上口罩;今日他没再戴口罩。

被告代表律师林志权说,钟建明应以公职人员身分上庭,但案件记录却出现问题,导致被告以一般公众的身分接受审讯,这是技术上的问题。

他在法庭外受询时说,被告选择提早退休,他原本是本月才退休。

刘德华11日过堂

另一名被控伤害同一名学生的男教师刘德华(47岁),其案件则将在本月1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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