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脚痛请病假 微信步数1.6万遭开除

(北京10日综合电)江苏男子小陈因腰痛、脚痛多次请病假,公司却发现其脚痛当天微信运动步数超过1.6万,怀疑其“诈病”,以旷工为由开除,双方因此闹上法庭。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早前一审认为:劳动合同法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对此应负举证责任。

法院认为,从小陈提供的门诊病历及其已经递交给公司的诊断证明书等材料看,小陈因腰痛、右脚痛等就诊并休息是事实,医院亦对小陈进行了腰椎平扫、摄片(骨刺)等检查。而影响微信运动步数的因素很多,不能以3月18日小陈微信步数多就推定其右脚正常,影片中可见他跑步或步行也无法得病情虚假的结论。公司以此认定小陈属旷工显然依据不足。

综合上述情况,一审法院裁决公司与小陈解除劳动合同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属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11万8779人民币。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近日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 综合报导图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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