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职警员持械抢劫 遭警方逮捕归案

一名遭到停职的警员,在11月10日持枪械抢劫一家二手服饰店,遭到逮捕归案。

吉兰丹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尤索夫周三(19日)记者会上表示,43岁的嫌犯于周二(18日)傍晚7时05分,在彭加兰芝柏(Pengkalan Chepa)一所民宅内被警方突击逮捕。

“该嫌犯因涉毒而遭到停职。”

“在逮捕行动中,警方起获了2辆摩托车、一把仿制手枪、三顶头盔、一只手錶、一双拖鞋、一副手套、两个肩背包及两个口罩。”

他透露,同时警方也发现了 12 颗,疑为毒品的红色药丸。

他指出,初步调查显示,嫌犯使用枪械恐吓受害者,以抢劫商店。

他透露,警方相信嫌犯已以相同手法犯下四宗抢劫案。

他补充,案件依据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1952 年危险毒品法令第 12(2) 条以及同法令第 15(1) 条展开调查。

“随著此次逮捕,我们成功破获了在哥打峇鲁一带针对二手服饰店的抢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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