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院偷录《出神入化3》 俄罗斯学生被罚1万令吉

(吉隆坡25日讯)一名俄罗斯男子使用手机在武吉加里尔一间购物商场内的电影院偷录电影,被罚款1万令吉。

《马新社》报道,地庭法官伊兹拉利占今日判处就读于一所私立大学的被告哥洛阿尔登(21岁),1万令吉的罚款,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监禁10个月。

不过,被告已缴清罚款。

哥洛阿尔登被控于11月13日下午2时30分,在电影院观看《出神入化3》(Now You See Me 3)时,使用手机录下部分内容。

此行违反《1987年版权法令》第43A(1)条文,罪成者可被处以至少1万令吉、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判监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电影院经理看到被告拿出手机,在电影播放期间录影。

在观察约45分钟后,经理进入影厅,站在被告身后以确认其行为。

在确认被告在录影后,经理便将他带往另一间房间,检查其手机,发现有一段31分钟长的《出神入化3》影片,而录影内容属于其观看的首映场。

闭路电视(CCTV)画面也显示,被告曾于10月9日做出相同行为。

较早前,副检控官莫哈末依万要求法庭施以适当的刑罚,强调公共利益必须优先于个人利益。

“被告非常清楚在电影院录影是违法行为。作为外国人,他更应该尊重我国法律。”

另一方面,被告代表律师卡尼山则求情,希望减轻刑罚,称录影只是供个人使用,并非商业发布。

他也向法庭表示,其当事人自11月13日被还押候审以来,已缺课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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