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宏福苑重大伤亡严重火警,举世震惊, 由11月29日至12月1日,全港所有政府建筑物及设施(包括特区政府驻境外办事处)的国旗及区旗会下半旗志哀。
期间,政府主要官员会取消非必要的公开活动。所有由政府举办及资助举行的娱乐及庆祝活动会按情况安排、取消或延期。
哀悼期间,民政事务总署会于全港18区设置吊唁处,供市民签署吊唁册,以表达对罹难者的深切悼念。签署吊唁册的时间为11月29日至12月1日上午9时至下午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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