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阿窿非法放贷被提控 各以1万令吉保释外出

两名华裔阿窿因涉嫌非法放贷,周二(9日)被警方押往浮罗山背地庭提控,两人皆否认有罪,法官批准各以1万令吉保释外出,案展明年1月14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张志霖(37岁,译音)及傅志杰(24岁,译音)被控于8月28日中午12时16分在峇六拜一个公寓单位非法放贷5000令吉给予一名女子,触犯1951年借贷法令第5(1)条文,并可在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及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过25万令吉,最高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而再犯者则可被判处鞭笞。

两名被告在庭上否认有罪,主控官林锦洪要求每名被告各以1万2000令吉保释;辩方则求情指两人目前待业,并需承担双亲的医药费,希望法官能以最低保释金,允许两人保外候审。

法官阿扎尔最终批准两人以各1万令吉保释,并设下3项条件:即每个月1日需到警局报到、交出护照及不得骚扰受害者和控方证人。

🔗 Source: https://www.kwongwah.com.my/?p=172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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