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大马在打击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及扩散融资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在最新的国际评估报告中获得最高评级,反映我国在技术合规、监管体系及风险理解等方面显著提升。
根据大马《相互评估报告》,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与亚太反洗黑钱组织(APG)给予大马 “定期跟进”(Regular Follow-Up)的最高评估类别。
对此,国行行长拿督斯里阿都拉昔在文告指出,这成果是“大马全社会共同努力的体现”,致力于维护金融体系完整性、打击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和扩散融资的决心和努力。”
“我们将继续加强打击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及扩散融资,以应对其投资的风险和努力。”
FATF与APG指出,大马具备全面且成熟的法律与机构框架,涵盖打击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及扩散融资相关领域。
同时,我国具有深度且持续的风险评估能力,已完成三轮国家风险评估及多项专题评估,并且设立强而有力的跨机构协作机制,包括反洗黑钱全国协调委员会(NCC)、国家打击金融犯罪中心(NFCC)与多机构特别工作小组。
冻结充公规模增15倍
此外,我国的监管与执法显著强化,金融机构与虚拟资产服务商的风险理解明显提升,同时具备先进的金融情报分析能力,加强部门间的数据共享。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在追缴非法资产方面成效亮眼,自2015年以来的冻结资产与充公规模增加15倍,累计达376亿3000万令吉。
报告显示,我国反恐融资执行有效,已改善对高风险非营利组织的监测机制。
报告也认为大马“与国际标准高度一致”,并显示我国在保护金融体系与维持投资环境透明度方面具备持续承诺。
《相互评估报告》是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和金融稳定风险委员会(FSRB)定期进行评估,以评估成员国对其40项建议的遵守情况,以及其反洗钱/反恐融资/反洗钱机制的有效性。
上述报告历时16个月的严格、深入评估的结果。评估小组与所有相关公共机构举行了70多次会议,并与45家私营部门进行会面所得出的结果,而大马是首批发布报告的11个国家之一。
非金融业风险意识不足
我国在国内协调层面表现强劲,但洗钱调查转化为定罪的能力仍不足,未来三年仍须持续提升执法成效与跨境合作。
报告指出,我国各政府机构、监管机关与执法单位之间的合作机制成熟,同时也提升了国际合作工具,包括新的案件管理系统及更频繁使用司法互助机制。
不过,在高风险犯罪的跨境案件上,我国应更有效地利用国际协作。
此外,中小型金融机构、房地产代理、律师事务所及会计事务所等指定非金融行业(DNFBPs)的风险意识不足,需进一步加强防范措施。
随着报告的发布,反洗黑钱全国协调委员会将制定并执行全面的国家策略与行动计划,包括强化国际合作与制裁框架、提升检控与定罪数量、加强对高风险行业的监管与预防措施,以及改善跨机构数据共享与金融情报能力。
在最新报告发布后,我国将在未来三年内,向FATF与APG持续汇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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