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高庭今晚9时05分宣判,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挪用一马发展公司(1MDB)逾22亿7000万令吉资金的4项滥权和21项洗黑钱罪名全部成立,共判处监禁165年和罚款近114亿令吉!
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今晚对纳吉的4项滥权罪,各判监禁15年和罚款合计113亿8788万8067令吉05仙;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另为各控罪以监禁10年取代。
他说,纳吉可同期执行上述共60年监禁刑罚,意味着后者只需服刑15年。
至于21项洗黑钱罪,高庭判处纳吉需为每项控罪监禁5年,因此合计是105年,但纳吉获准可同期执行刑罚,因此只需监禁5年。
此外,法官指出,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AMLATFA)第55(2)条文,纳吉需为因收取总额20亿8147万6926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而缴付政府可向他追讨的20亿8147万6926令吉款项;如果无法缴纳这笔款项,则需为这9项控罪,各以2年6个月的监禁刑罚取代。
然而,柯林劳伦斯也强调,纳吉需为目前因被判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罪成的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一案服刑完毕后,才开始为一马案服刑。
纳吉正在加影监狱,为7项涉及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罪成一案的刑罚服刑;他原本被判入狱12年,但获特赦局减半至6年,纳吉目前已服刑了3年4个月。
法官今早从9时18分开始宣读判词摘要,耗时大约2小时38分钟后,在中午12时12分午休,让穆斯林进行周五聚礼,接着在下午3时30分重新开庭后,最终于下午4时52分完成宣读他判处纳吉罪成的判词摘要,过程一共耗时超过4小时。
随后,法官批准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要求,短暂休庭大约30分钟,让沙菲宜针对法官下午宣读的判词摘要,询问其当事人纳吉是否有任何指示要下达给他。
柯林劳伦斯接着从下午5时45分,聆听控辩双方针对纳吉应被判处的刑罚一事陈词长达2小时后,最终在今晚9时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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