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涉鞭伤学生】 其中一被告律师 呈信促撤销提控

“孔圣庙中华中学两名教师涉以藤条鞭打致伤学生”案,其中一名被告刘德华(译音,47岁)周五(16日)再次过堂,其代表律师向检控官提呈陈情信,申请撤销对其当事人的提控。

刘德华的代表律师提呈陈情信予检控官,要求推事展延过堂,推事批准有关申请,并宣布案展至今年2月23日过堂。

被告被指于2023年8月2日下午约4时,使用藤条蓄意伤害一名学生,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械致伤)。一旦罪成,可判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鞭笞,或同时施加其中两项刑罚。

被告去年10月6日在第二推事庭听取控状后,否认有罪,推事最终允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附加条件不得在案件审结前骚扰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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