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像奖再掀争议 “最佳亚洲华语电影”悄然消失

(香港16日讯)香港电影金像奖风波持续延烧!继早前至少有4部符合资格的香港电影未被列入“年度香港正式公映电影片目”后,外界再发现本届颁奖礼已悄然取消“最佳亚洲华语电影”奖项,意味今年来自中国、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的华语作品,将全面缺席金像奖竞逐。主办单位回应传媒查询时,仅以“无回应”回复。

创立于1982年的香港电影金像奖,一直被视为香港影坛年度盛事,颁奖典礼通常于每年4月举行。多年来,奖项设置除涵盖多个台前幕后的“香港电影”类别外,亦设有对外开放的华语电影奖项,让亚洲地区的优秀作品参与角逐。

按照过往惯例,大会每年公布的“年度香港正式公映电影片目”,除列出合资格的香港电影外,亦会在附录中收录符合条件的亚洲华语电影,供金像奖选民投票。不过,有影评平台于去年12月初发现,金像奖最新公布的评选规则中,已不见“最佳亚洲华语电影”相关条文。

根据上届规则,亚洲华语电影须至少由一家亚洲注册制作公司或香港注册发行公司参与,且电影对白中华语比例需达五成以上,方具参赛资格。

翻查资料,金像奖早于2002年设立“最佳亚洲电影”,首届得奖作品为日本动画《神隐少女》。2012年奖项调整为“最佳两岸华语电影”,限定中国与台湾作品参赛,首届由台湾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夺得。

至2020年,奖项再度扩展为“最佳亚洲华语电影”,纳入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作品,并于2024年起将入围名额由3部增加至5部。近两届得主皆为台湾电影,分别是《老狐狸》及《周处除三害》。

除奖项变动外,本届金像奖的年度公映片目亦引发争议。多部被视为符合资格的香港电影,如《不赦之罪》、《送院途中》等,未被列入官方名单,引起业界与影迷关注。

由于金像奖采用业内人士投票制度,并不设公开提名机制,年度片目如何产生,一直未有清晰说明,仅列出基本参赛门槛与“香港电影”定义。

回顾2023年,纪录片《给十九岁的我》因拍摄伦理争议,出品方曾公开表示希望退选,但金像奖协会当时回应指,金像奖并不设退出机制,凡符合公映及入围条件的作品,均会自动纳入候选名单。

至于这次多部作品“消失”的情况,据悉并未在内部会议中作出充分讨论。去年10月流传的内部参考名单仍包含相关片名,而金像奖副主席文隽亦曾于去年12月25日在个人YouTube频道回顾年度电影时,提及《不赦之罪》、《送院途中》,惟相关影片目前已无法搜寻。

消息指出,大会于今年1月7日更新内部年度公映电影名单,相关作品随即被移除。同样未被纳入名单的《今天应该很高兴》于15日正式上映,导演杨永光回应时表示,对相关情况并不清楚。

资深电影人田启文则于电台节目中指出,仍在观察事件发展,并坦言不希望类似的不明朗状况反复出现,否则只会加深外界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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