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刘镇东指出,频繁往返新加坡的本地物流公司司机,若被取消慈悯援助金(STR),可在2026年全年任何时候向内陆税收局提出上诉。
他说,慈悯援助金(STR)是 “Kita Jaga Kita”、守望相助的倡议,政府为有需要的马来西亚公民提供现金援助,而政府同时也有责任对所有公民和纳税人公平与公正,确保援助真正有需要的人。
为此,它表示,政府以更全面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当中涉及多个机构包括移民局,以核实相关资料,进而确保只有真正符合资格并居住在国内的公民获得慈悯援助金,尽可能避免漏洞。
刘镇东今日在脸书发文解释,出现“频繁出入新加坡的马来西亚公民STR资格被取消”的情况,其实是在第31项不获批代码(Kod Alasan 31)下被标注为“未获批准”,即申请人或其配偶被视为在国外居住、工作或求学。
“这意味着,每月出入新加坡8次或以上的马来西亚公民,会被解读为在国外工作并每周往返。”
“为了区分临时出行和在国外居住或工作的情况,内陆税收局采用的标准分别是, 每月1至7次,仍被视为正常且合理的事务,如医疗治疗、紧急情况、短期职责或家庭事务; 每月8次或以上,被视为大部分时间在国外。”
无论如何,他表示,政府重视各方反馈,并对上诉申请持开放态度。
“例如,确实有马来西亚公民因受雇于本地物流公司担任司机,而需要频繁往返新加坡,那么他们就可以向税收局提出上诉。”
他指出,受影响的公民可以在2026年全年任何时候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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