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其负责的挖掘机失控倒退撞向住宅,造成一名怀孕8个月的妇女重伤并不幸流产,周四在太平推事庭被控。被告在庭上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万令吉,或以6个月监禁代替。
根据案情,这起事故于2025年1月17日下午约2时56分,在太平新板甘榜Jelapang Jaya第2路发生。现年61岁的被告甘成志(译音)在完成建筑工程后,从其驾驶的挖掘机下车,准备前往下一个工地时,挖掘机在无人操作的情况下突然自行倒退导致意外发生。
有关控掘机撞住宅前的棚架,导致数根木柱倒塌,并击中当时正在屋前休息的女事主努亚蒂娜。女事主当时已怀孕8个月,事后证实不幸流产。
被告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下,被控因疏忽驾驶导致他人受重伤。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推事帕巴宣判罚款1万令吉,或6个月监禁替代。
此案由太平警区交通调查与执法组查案官祖莱妮曹长负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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