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嘛嘛店疑洗剩菜翻煮】无营业执照 环境不卫生 芙市厅勒令关闭14天

(芙蓉4日讯)嘛嘛店员工疑清洗剩菜重新烹煮案,芙蓉市政厅执法组及森州卫生局联合采取行动,因无营业许可证及场所不清洁,而下令嘛嘛店关闭14天。

根据芙蓉市政厅资料显示,执法组在接获投报后,于2月3日,下午5时至晚上7时,突检位于芙蓉棕榈商场(Palm Mall Seremban)附近的嘛嘛店。

文告指出,执法组依据1983年食品法令,与森州卫生局执法单位联合展开这项突检行动。

文告称,在经过卫生局现场进行卫生评分,该嘛嘛店仅达52.88%;而芙蓉市政厅对厕所的评级只60.90%(1星)。

与此同时,经过芙蓉市政厅执法组检查后,发现该间嘛嘛店违例3项事项,包括未获得营业许可下经营餐饮业;在未获得批准下展示广告;未妥善维持清洁,且未设立厕所清洁及清洗时间表。

至于森州卫生局方面,该嘛嘛店则违反第11条文,即因场所不清洁,下令关闭有关餐饮场所。

同时,依据《2009年食品卫生条例》发出32B通知书,即违例第11(1)(c) 条文,即在检查期间未能出示伤寒疫苗注射记录及食品处理人员培训课程证明。

另外,业者也违例第11(1)(a) / 16(1)条文,未能确保场所免受害虫侵扰(发现蟑螂)。

另一方面,森州卫生局发文告表示,餐馆业主已遭执法对付,并依据《1983年食品法令》第11条文下令关闭该营业场所,同时依据《2009年食品卫生条例》发出罚款通知书。

文告说,森州卫生局严正看待食品卫生与安全问题。因此,公众尤其是食品业主、经营者及食品处理人员,必须确保食品安全措施获得妥善落实。忽视食品卫生与安全,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森州卫生局促请民众在选择餐饮场所时,时刻优先考虑食品安全,实践“观察与选择”(Perhati dan Pilih)原则,并采用“看、闻、尝”(Lihat, Hidu, Rasa)的方法,因为这是避免食物中毒最简单的步骤。

无论如何,森州卫生局将持续保持警觉,并关注任何可能威胁消费者安全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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