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关税局破获930箱申报为“家具”的走私香烟,以及1万391瓶威士忌私酒案件,涉及逃税总额逾1000万令吉。
槟州关税局主任罗海扎周五召开记者会时指出,首宗案件为当局于去年12月24日,上午10时40分在雪兰莪巴生西港截查一个自越南进口的货柜,起获一批走私香烟。
“执法员在检查一只集装箱时,发现箱内共有930箱申报为“家具”(furniture)的货物,但经仔细检查后,证实其中908箱实为白香烟,其余22箱确实为家具。”
他指出,被起获的白香烟总数高达908万支,包括税款在内的总值约999万200令吉,相信有关香烟属于违禁品,并涉及有组织的走私活动。
他说,该局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a)条文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在第135(1)(v)条文下,被判罚款不少于货物价值的10倍或10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最高可达货物价值20倍或50万令吉,或监禁6个月至5年,或两者兼施。
罗海扎说,第二宗案件涉及一项无执照制造酒类活动。关税局在行动中共查获 4208.7公升 烈酒,估计含税总值约 71万7963令吉53仙。
他说,有关取缔行动于今年1月6日,上午约 11时30分 展开,关税局执法人员突击搜查位于威北部双溪峇都的一处油棕园,成功捣毁一间非法制造私酒的工厂。
他说,现场同时查获乙醇原料丶假税票丶酒类包装设备丶封盖机及贴标器材,显示有关私酒的完整生产流程。
他说,该案件将援引1976年年国产税法令第20(1)条文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在第74(1)(iii)条文下被判处,可面对不少于充公物价的10倍或10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以及不超过充公物价的20倍 或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最少6个月至最高5 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该非法工厂设于油棕园内,明显是为掩人耳目,涉嫌制造私酒供应本地市场;惟执法人员在行动当天并未发现任何人在厂内,目前仍在追查相关涉案人士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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