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马来西亚:重新起航

  • 一马援助金不如良好的经济政策

    一马援助金不如良好的经济政策

    对于60%低收入群及整体经济而言,再多的一马援助金都不必全面的经济政策来得重要。巫统的部长们真可笑,竟然以为受惠者不知道状况。马哈迪痛批一马援助金形同贿赂,引来巫统部长和领袖的强烈反弹。在巫统人的思维里,一马援助金的受惠者对手向纳吉与国政政府满怀感激,也因此回地马哈迪的批评感到失望。在消费税实行之前,一马援助金确实为巫统的形象加分,也让巫统在2013年的大选赢了不少选票,但是换做今天就是另一回事了。

    许多马来西亚小市民现在都抱着以下的想法,看待一马援助金:第一,一马援助金是公帑,受惠者没必要像前面两三年般感激纳吉、第二,在消费税和物价上涨的负担下,一马援助金就让拆东墙补西墙,对于家庭收入没有太大的帮助、第三,小市民更希望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赚取体面的薪资,尤其是当下的就业环境难以找到体面的工作机会。相较于一马援助金,有尊严的工作才是生活的保障。

    2011年7月,民联率先提出了一套全面的经济规划,让纳吉不得不付诸回应,一马援助金因此在草率和粗糙的决定下诞生。我当时是民联政策委员会的成员之一,我们主张提升马来西亚60%低收入群的经济能力,进而带动整体经济的发展。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欧美国家的需求放缓使到马来西亚出口业遇挫,转向依赖国内消费让经济增长。然而放长远来看,庞大的家庭债务和利息让国内消费难以持续永续性。民联2011年拟定的经济政策,皆在落实一个以60%低收入群为主的经济改革,寻求更符合永续性的经济增长策略。

    我们建议了3套经济改革的措施,增加60%低收入群的实际收入与可支配收入,将马来西亚的经济带往更高的层次。第一套措施——收入与生产力援助金无法取代实际的经济政策,创造具备体面薪资的体面工作。马来西亚的经济难题在于如何减少信赖廉价非技术劳工,以及如何推动产业走向机械化与自动化,减少人力需求之余,也让雇员享有更高的待遇。政府扮演重要的角色,带领我国的产业追求高生产力(透过自动化与提升)、高技术、高薪资的良性循环,避免陷入低生产力、低技术、低薪资的恶性循环。

    第二套措施——社会开支; 做好房屋、公交及医疗这3个事项,政府责无旁贷。大多数60%低收入群中的小市民,都把大部分收入和储蓄耗在房屋、交通及医疗。如果他们能在这方面减少开支,却享有同样甚至更好的生活品质,他们将会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消费在其他事项,除了让自己增值,也提升整体经济。政府与官联公司不应该扮演卖房的发展商,而是体面社会的提供者。我国最庞大的几个发展商中,竟然不乏以营利为目标的官联公司。在交通方面,政府该做的不是卖车,而是建设一个低收费、高效率的全国性公交系统,不仅仅是那种让承包商比民众更受益的巴生谷捷运。买车,以及随后的维修和汽油,都占了家庭开支的很大一部分。如果低收入群可在汽车和交通减少支出,这同样会让他们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消费。

    政府也必须搞好医疗服务。我国营利的私立医院,很多都是有管联公司拥有,包括国库控股、森那美及KPJ。政府走双轨制,让公立医院人才流失和素质下降,更多马来西亚小市民被迫花费在私立医院。看到小市民要靠贷款缴付医药费,不禁感到非常心酸,这批债务也得耗个几年偿还,同时减少了他们的可支配收入。所谓再穷不能穷教育,许多小市民都不吝花钱在孩子的教育费,包括学校和补习中心。提升功力学校的教育品质,降低对补习中心的需求,是政府可以进一步探讨的可能性。第三套措施——打破垄断和寡头垄断; 在为60%低收入群提高可支配收入的同时,政府的另一个挑战是打破垄断。

    举例来说,研究发现相较于其他亚洲国家,马来西亚人民得花更多费用在网络数据及手机通讯,才能享有同等的服务品质。从米到糖,再到收费大道,我们的日常生活都离不开垄断和寡头垄断的影响。称职的政府必须时时刻刻与人民同在,而非屈服于大财团。打破垄断和寡头垄断,也有正面的经济意义,因为60%低收入群有了更多的可支配收入后,就会消费在本土经济(而不是购买进口手提袋),造福整体经济。2011年,民联政策委员会研拟了上述提及的经济改革政策,加强了60%低收入群的收入及可支配收入,纳吉随后推出一马援助金作为回应。

    一马援助金和“钱是万能”的概念确实可行,让国政巫统在2013年大选得以保住政权。不过,随着工作越来越难找、生活开支日渐提高、消费税及其他挑战,一马援助金的政治效果已经无法在纳吉身上奏效。现在是时候提醒所有马来西亚人民,包括一马援助金的受惠者,与其要求更多的援助金,不如追求一个全面和深谋远虑的经济政策。更准确来说,援助金不必一份具备体面薪资且有尊严的工作来得有保,而每位马来西亚人民都深知这个道理。

  • 真能够废除大道收费?

    真能够废除大道收费?

    希望联盟在其2018年替代预算案宣布将会废除大道收费之后,引起舆论纷纷,有的人认为这项主张不负责任和不切实际。本文将针对所引起的疑问及争议,一一回答及解释。(一)过去,政府已向收费大道公司支付数十亿令吉赔偿金,并将会继续赔偿数十亿令吉,以延缓大道收费起价。对我们提出的有关收购大道收费特许企业(toll Concessions)的这个建议,怀疑论者质疑其财务的可行性(或财务的可负担行)(financial viability),对此,先必须检视国阵政府目前的政策,其中包括:向大道公司做出赔偿以减缓路费起价、延长大道合约来代替赔偿方案、允许大道公公司不合理起价。

    延缓打到起价的赔偿公式是根据目前的交通流量和合约中所允许的大道收费调涨金额(toll hike amount)来计算。实际上,联邦政府至今已缴付的赔款,再与回购大道收费(的建议)相对比较下,更加图利与大道收费特许企业,而后者仅根据大道建筑费来计算。例如,如果2018年的大道收费理应从2令吉起价到4令吉,政府为了阻止过路费起价,则需按照2令吉以该年使用大道的车辆总数的金额赔偿给大道。合约中涨金额越高,政府需赔偿的金额越多。政府的赔偿金额(如果不允许调涨)远超过向大道收费特许公司回购这些高速公路!事实上,根据国会询答,政府已经在1990年至2015年期间掏出40亿令吉作为对大道公司赔偿,其中包括赔偿给两个最早签署合约和最大对等的大道公司,分别是获得10亿5千令吉赔偿的白蒲大道公司(LDP),以及获得4亿4千3百令吉赔偿的隆西部疏远大道公司(SPRINT)。(二)政府已经继续在不对等合约下津贴大道收费站的建立,以图里大道特许运营商。

    上述赔偿还不包括政府提供和借给收费大道公司所建造或提升收费站的数百万亿令吉。举例i,我的同僚潘俭伟指出,政府曾在2012年向吉隆坡布城大道(MEX)营运商提供了近10亿令吉的补助,占了该项目总建造成本的74%。在我的沙登区选区,政府也是从MEX大道前往史里肯邦安时间建立了一个耗资9千万令吉的新交流道,其中政府提供了2千万令吉作为土地收购成本。但大道公司将独享从每辆车所收取的额外2令吉20仙过路费和利润。与其继续补贴这些收费大道公司,政府收购这些大道公司和用发展开销的预算,以作为新建筑或高速大道升级提供拨款,应在财政管理上更为合理。(三)收购大道特许营运商的成本比赔偿费用与驾车成本更便宜。在每一份高速大道的特许合约中,通常附带条款,允许政府利用“国家利益”名誉下的某些定价结构来收购特许收费大道。回购的合同条款通常如下:建造成本,减少任何存在对运营商的责任和义务和政府补助、特许运营商在运营期间,

    仅在其股本(share capital)内介于8%至12%的内部回报率(internal rate of return)做出赔偿、如果大道公司已经获得上述所提的回报率吧,政府就不必履行“内部回报率”的赔偿、收购条款不会包含对大道公司未来预测利润和赔偿。回顾2009年,潘俭伟曾预测,政府将花费14亿令吉来收购白蒲高速大道合约。截至2008年秒,政府已经向白蒲大道公司的特有人环城大道(LIRTRAK),支付了6亿2千8百万令吉。2015年秒,这一赔偿数额已膨胀至高达10亿5千万令吉。如果政府不想继续缴付赔偿,就需允许LDP大道过路费提高至3令吉10仙(向车主征收),而缴付这一笔荒唐的数额后,却在尖峰时刻卡在臭名远播的白蒲大道交通堵塞中!与其质疑希望联盟主张政府回购这些收费特许运营商的建议,这些批评者应该质问政府胃和不立即落实回购(计划),以为政府和公路使用者带来长期的经济利益。(四)政府没有执行收费大道公司合约里条款的政治意愿,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政府十分不愿意收购收费大道。

    驾车人士普遍感到沮丧的是,他们往往在收费站前后还要堵塞很长时间。换言之,他们付钱了还要面对交通堵塞!我已自己在沙登选区为例,在高峰时段,交通拥堵就发生在从绿野仙踪购物中心前往新街场大道公司(BESRAYA)收费站之间的3公里路段。许多司机不知道的是,新街场大道公司的特许合约中有些条款规定,

    特许运营商必须采取缓解措施,以解决这些交通拥堵,反而将需面对后果。举例,如果告高速大道特许营运商无法维持道路上的交通流量方面的“C”级的服务水平(LOS),则必须提供至少低于尖峰时刻收费的10%的非尖峰收费率(off-peak toll rates),以疏导车流量至非尖峰时段。(BERSRAYA旁晚期间的尖峰时段的服务水平为“F”级,或长车龙)。如果这还不奏效,这些大道特许运营商必须想法设法提升收费占和大道,以达到在交通流量的“C”级服务水平。在工程提升期间,达到特许营运商必须对所造成的不便,向政府支付相当于提升工程每月的预估成本的10%赔偿,直到工程完成。虽然这些条规出现在BESRAYA的腹甲特许合约里头,但是,自从2014年(最新附加合约的更新年份),衔接旧机场收费站的新街场高速大道的交通每况愈下,政府从未有效地执行合约内的条款。

    这个案列清楚显示,政府并没有政治意愿去执行各项大道收费特许营运权的合约中明文规定条款。大道公司拥有的强大的游说力量,这强迫政府不回购收费大道,以便继续向他们支付超额的赔偿金和不执行这些合约中的条款。可留意的是,政府在“说服”这些亏损的大道收费特许运营商接受政府回购的事宜上并没有问题。例如,柔佛东部疏散大道(EDL)从一开始就面临财务困难,并濒临宣布破产,这是2018年财政预算案中,其中一条即将要被废除的收费大道。这个解决方式是通过政府回购东疏大道,而总成本尚未公布。这个案例清楚显示,如果政府有政治意愿,可在财务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回购这些收费大道。(五)希盟将在收购的过程中,按照特许合约中的条款支付适当的赔偿,但在此前,所有的大道收费特许合约将需获得全面取览。

    有些人担心,希盟主张收购这些收费大道合约的建议,将导致市场的不确定性,因为许多这样的特许合约都是由上市公司或官联投资公司所拥有,如公积金、国库控股和国家投资机构等。希盟将清楚地明确地遵许特许合约中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回购活动。大道公司在这些高速公路上的投资将获得合理的回报率(而非赚取暴利)。为了让希盟评估回购所有收费大道的总成本,我们需要取览所有收费特许合约。尽管其中一些合约已解密,但其他如吉隆坡布城大道(MEX)和南北大道(PLUS)的特许合约仍被“官方机密法令”所保护。为了对政府,纳税人,道路使用者和大道公司更负责任和公平,希盟在对这些特许合约中的条款进行谨慎的研究后,收费站的回购才会进行。

  • 废除消费税可行吗?

    废除消费税可行吗?

    希望联盟在2018年替代预算案宣布会废除消费税(GST)之后,引起舆论纷纷,有的人认为这项主张不负责任和不切实际。针对所引起的质问及争议,以下回应将一一回答及解释。争议性一:中小企业在实施消费税系统方面已花费数百万令吉,一旦我们废除消费税后,这些钱难道不久付诸东流?

    答辩一:我们不会废除整个消费税系统。所有在销售税(SST)时未被征税的项目,其税率将归为零。所有在销售税(SST)时期被征税的物品,则会在生产的时间点上,被继续征收同样的税率。简而言之,我们将利用现有的消费税系统来征收与销售税相关的税务。

    争议二:与其宣称废除消费税,为什么不直接说将会把消费税归零?答辩二:大多数大马人不知道“消费税归零”的真正含义,或零税务对比免税货品之间的差别。对消费者的影响是,他们将再也无需缴付消费税,因此与废除消费税的主张无异。争议三:消费税被废除后,商品和服务是否会降价?在2015年和1016年的消费税阶段性实施期间,国内商品价格是不是含税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是否居高不下呢?

    答辩三:当我们成功废除消费税后,消费税将预期价格下降。即便零销售商不将价格减少6%,零售商之间也会为了吸引顾客光顾而互相竞争和至少提供一些折扣。废除消费税整体而言对价格生产下行压力。此外,通过减少税收(恢复销售税制度),我们也直接和间接地把钱还给消费者和中小企业,这会对经济产生健康的乘数效应。

    争议四:但是消费税并非真正具备累退的性质,因为许多商品已经免税或零税率!答辩四:首先,许多基本商品和服务不被列入消费税名单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列如,政府曾说银行服务是免消费税。但事实上,无论你在网上转账给朋友或你的员工,都必须按照金融交易的成本支付6%消费税。

    如果你使用MEPS提款机提款时被征收费用,你被征收的费用上需另缴6%消费税。许多诸如此类的项目中,很多人民认为不需要缴交消费税的环节,实际上都必需还很多消费税。其次,仅有一件商品免税,并不意味着该商品的价格不会再消费税实施后起价。举例,即使住宅式房屋是免税,但这仅意味着发展商不能再产业的最终价格上征收6%的消费税,其建造成本如建筑材料及专业服务费用仍须征收消费税。

    这意味着消费税的成本将隐含在最终产业价格。如果由价格管制的情况下,消费税就算不能转嫁给消费者,其他人也必然需承担该成本。举例,公共交通如德士费无需缴付消费税。这意味着德士司机(很大可能)必须承担因为消费税所增加的成本,或他们的德士司机(可能性较低)需要承担这些成本。

    争议五:我们主张废除消费税,只会让人民和企业更容易避税?答辩五:我们仍然会使用现有的消费税系统,却将会根据销售税时代的征税制度。因此,本来可以提高税收透明的税收系统将继续保留。同时,实施消费税并不能保证能减少非法资金流出国外(避税的另一种形式)。马来西亚被一所非营利的研究机构全球金融诚信机构(GFI)评为全球非法资金外流第5高的国家。前5名的另外3个国家分别是俄罗斯,墨西哥和中国,都有实施消费税或增值税。

    因此,减少这些非法资金的流动,所需要德士一个致力于透明施政和不受贪图私利独裁统治政府,尤其是涉及数十亿令吉非法资金流动的个人银行账户。一些评论人也认为,征收消费税将减少大企业通过在低税率隐匿他们的利润来逃税的可能性。尽管爱尔兰施加23%的增值税,但其12.5%的低企业税仍然吸引了许多跨国公司将利润隐匿和转移该国。

    欧盟一直努力钳制这些从低税率国家获得企业税减免的做法,但这是归功于欧盟拥有法律效率的制度框架,而非消费税的存在。然而,东盟并没有这样的制度框架,比如,如果大马政府油有朝一日对在新加坡隐匿利润(由于相对低于17%公司税率)的马来西亚企业采取行动,我反而会感到很惊讶。争议六:消费税扩大税收基本盘,如果我们废除消费税,就意味着缩小税基。

    答辩六:老实说,与个人所得税相比,消费税的确能通过向大多数人民征税来扩大税基。全国只有15%至20%的工作人士赚取足够收入以缴付个人所得税,反而,每个人都必须在消费,购买商品和服务时支付消费税。但这也是为何消费税属于累退性质主要原因,因为它将税收负担由那些有资格纳税的人数富裕人口,转移到收入不足以缴交所得税的多数人口。

    即便如此,在马来西亚的情况而言,实施消费税能将扩大税基的说法不完全准确。理论上,实施消费税和降低个人所得税,应该会减少征收个人所得税获得的整体收入的百分比。相反的,我国通过个人所得税所征收的总收入的百分比,已经以2014年的11.1%(实施消费税前)上升到2018年预计总收入的13.4%。尽管对于那些年收入2万至7万令吉的人士的个人所得税已下降了2%。在2017年和2018年,

    国家预计从个人所得税所获得的收入总额将从301亿令吉增加到322亿令吉,增长幅度高达7%。尽管这部分的增长可能是包含2018年工资调整和年终奖金的增加,但我们也不能否认内陆税收局会将采取更积极的策略来追讨个人退税,以及派遣更多税务官员(根据2017年10月30日在The Edge财经日报所报道)上门讨税。

    有评论人也认为,实施消费税将允许我们对那些大量消费,尤其是购买奢侈品人士征税。他所举出的这个安列中,实施消费税将能够让政府从销售价值超过1亿令吉钻石戒指的交易中上,征收超过600万令吉。或许他忘了,如果这颗钻石戒指(和其他类似的奢侈品)购自海外,那么马来西亚政府将无法从钻戒中征收消费税。争议七:实施消费税是政府提高收入的有效管道?

    答辩七:这就是为什么希望联盟承诺废除消费税的主因。在经济困难时期,政府为了纾困和花钱大搞大型基设而被迫提高收入时,最简单方法是提高消费税,而不是在其他方面削减开支。通过实施消费税来提高政府收入,尤其会对穷人产生不利影响。因为他们是受商品忽涨影像最大的人群。举例,如果在赢得了第14届大选后,国阵政府被迫通过提高消费税来增加国家收入,以便替一马公司纾困或为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ECRL)项目买单,想必大家都不会感到惊讶吧?

    争议八:可是全世界共超过100个国家已经实施了消费税,你又怎么看?答辩八:针对已经实施某种形式增值税(如消费税)的国家而言,大致上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种类型是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的大多数人口都拥有足够的收入来缴交所得税,将税收负担从纳税人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并不会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因为它们的人民总体上有不足够的能力来承担增值税的成本。可是,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而言,

    它们的税收系统太薄弱,无法从个人所得税和公司税中征收可观的收入,因此,实施消费税变成相对成国家改善税制的另一种途径,也是增加国家收入的必要手段。在能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口比例方面,马来西亚显然还不够富裕,因此不能被归类为发达国家。但是很幸运的,我们的内陆税收局和海关拥有推迟实施消费税的选择空间,直到国家达到发达经济的地位。在实施消费税以前,政府的财务状况相对健全,因此我们没理由认为新政府在致力减少浪费和遏制贪腐活动的努力下,会因为没有消费税而无法生存。

    争议九:大多数税务专家和经济学家都认为实施消费税是一件好事,他们都错了吗?答辩九:大部分税务专家都是来自普华永道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他们都能从实施消费税中获益,尤其是在税务咨询和审计等方面的业务。由于他们能在财务中获益,他们不太可能会反对消费税的政策。大多数经济学家都遵循一般有关税收的传统经济学理论,

    部分理论在上段中已强调。与其他形式的税收相比,消费税是一种基础更广泛,效率更高的税收制度。但大多数经济学家都没有触及贪腐对政府财政所产生的影响,除了提到贪腐会对国家经济和财政所产生的影响,除了提到贪腐对国家经济和财政不好之处,传统经济理论在这部分的着墨不多。到底贪腐对经济的具体影响是多少?

    经济学家是否曾预估,通过减少贪污和政府的浪费,我们能节省多少开销?我未曾听闻,至少在马来西亚没这回事。值得注意的是,税务专家和经济学家很大可能都属于上层20%的收入群体,因此不太可能像低于群体(B40)一样,感受到实施消费税所带来的冲击。争议十:由于财政收入缺口太大,我们无法承担撤除消费税的代价?答辩十:我们已经在希盟的替代预算案中展示,我们能通过减少浪费和贪腐,节省高达200亿令吉的开销,这足以弥补因撤除消费税和恢复销售税而导致2亿5千万令吉的财政收入缺口。

  • 第11大马计划是个纸牌屋

    第11大马计划是个纸牌屋

    我之前指出,首相纳吉的第11大马计划从根本上就是有缺陷的,因为它是建立在对家庭收入、就业数据和其他经济指标的误导性假设之上。马达经济学家李活安博士也指出,政府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成长目标及本地居民收入(GNI)预测存在有瑕疵。更多的政府开销; 第11大马计化中的政府开销预计将会增加,接踵而来的大型项目如包括泛婆罗洲高速大道计划、运输系统、治水计划、房屋计划以及其他及建设计划如霹雳州的排水道计划,边加兰油气计划等。

    政府服务作为经济活动预计,将会是2016至2020期间,以6.3%的速度增长。在2010年,政府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7.8%,而这个数据在2014年则上升至8.8%,并估计在2020年达到9%。而首相亦预计未来5年内地国内生产总值成长率为5%至6%,公务员薪酬预计将增长6.7%,这是在第11大马计划下地另一个指标,我们可预估政府的规模将扩大。但是,这一切都可行吗?

    唯有政府收入稳健,以及政府理所当然的预期更高的收入下,第11大马计划才行得通。然而,这样的预测却因3个因素而显得不切实际,那就是国油收入锐减,消费税收入的减少,及比预. 国油收入减少;当汽油产业面临历史性的放缓时,国油在2015年第一季的收入相比2014年同期锐减了29%,政府也预计国油在2015年的股息扣除10%,尽管规模较大,但若国油因为基准原油价格减半,并持续不断地的至年底,遭受40%至50%盈利减少的情况下,该股息的减少也将显得不切实际。

    2015年4月,国油开始与其承包商共同降低成本开销,其中包括高达20%的薪资缩减。如果这个情况持续,而政府依然持续从国油榨取高派系,那国油将很快的开始裁员。消费税收不如预期;随着6%消费税实行后的冲击,消费者的消费量在接下来的月份里也明显放缓。分析报告预测,消费税实行后会带来20%至50%的放缓。因此,由消费税所获得的税收入将不如预期,政府需做好心理准备。随着马币疲软,以及部分消费市场的价格提高,消费量受到影响。同样的,消费税的税收会低于预期。

    政府唯一的解决方式,就是鼓励消费市场采取负债式消费行为,这将不利于那些本来以深受家庭债务高企负担所苦的民众。所得税预测不实际; 最后,政府把预期的直接税收从2010年的49.5%提高至2020年的62.9%,而表示企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收将增加。然而,现今的平均月入为2千令吉,而50%的国人所得是低于每月1千500令吉(统计局2014年8月),如果应纳税所得额为4千令吉以上,因此政府预计的税收是不切实际的。

    为了从现有的课税基础榨取最大限度的收入,政府可能会对逃税者展开大规模的猎巫行动,而让人担忧的是,小企业及工人阶级将首次其冲。第11大马计划是个非常明显的纸牌屋,政府对我们的经济期待过高,却无视现实层面的低所得。首相纳吉不仅无法让国人对这个关键的5年计划感到兴奋,反而在11大马计划中带给国人假希望,甚至谎言!

  • 重拾对马来西亚经济的信心

    重拾对马来西亚经济的信心

    在2016年秒,第二财政部长拿督佐哈利告诉马来西亚人民,无需对马币贬值感到恐慌,他强调,我国经济系统已到位,能鼓励投资和经济开放。佐哈利说:“别慌,我们不应该慌张。”并补充说“虽然令吉与其他新兴货币兑换美元疲弱的情况,我们有足够能力反弹。”佐哈利受询及马币兑美元的汇率一度跌至4.4805的水平时指出:“我们拥有良好的生态,确保政治的稳定性保持完整和(持续性)采用正确的政策促进投资者。”

    佐哈利试图对马来西亚人民作出的保证并没有任何可信度。也许佐哈利已经忘记了2016年是马币跌势触底的第一年,事实上令吉成为亚洲表现最差的货币并非进入第二个年头,而是三年连冠,纵使我本人在发觉此事后也感到有点惊讶。在2014年,令吉兑1美元汇率从1月1日的3.281令吉共下跌6.3%至12月31日的3.502令吉。在2015年,令吉兑1美元汇率从1月1日约3.505令吉共暴跌18.5%至12月31日的4.303令吉。

    尽管政府和国家银行一再强调我们的货币已被低估,并表示在过去两年已被不合理地贬低,但令吉在2016年进一步下跌了9.6%。英谚有云,第一次是意外、第二次是巧合,第三次则是一种常态(pattern)了,因此,佐哈利的说法听起来就像是高呼“狼来了”的牧童。事实上,佐哈利公开呼吁“不要慌张”,很可能会产生反效果,因为这凸显了政府完全是束手无策,无法阻止令吉面对灾难性的贬值。

    更糟的是,即便不断地找借口,指令吉成为亚洲表现最差的货币是全球原油价格大幅度下跌所造成,但别忘记,马来西亚在亚洲(中东除外)是主要的石油生产国。布伦特原油每桶的价格确实从2014年1月的102.10美元下跌至2014年12月的60.70美元,以及在2015年12月的36.57美元,然而,与之前相比,记载至2016年12月份,布鲁特原油的价格已经上涨了50%,每桶约为55美元。马币贬值的根本性原因

    如果全球石油价格下跌是造成我们的货币在2014年和2015年表现最差的原因,很肯定的,2016年在油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没理由我们依旧是表现最差的货币。很显然的,每个人都知道马币表现糟糕的真正原因,除了毫无头绪,或假装毫无头绪的部长们。根本的原因是,自从我国被冠以国际上臭名昭著的“盗贼统治国家”,以及马来西亚当局和政府并没有对付那些需要附上责任者,才致使我们的货币和经济信心完全崩溃。

    作为一国首相的拿督斯里纳吉,因为挪用了7亿3千100万美元并汇入其私人户头的案件,被美国司法部称为“大马一号官员”,我国执法与司法单位本应用尽一切途径将他绳之以法,但纳吉却可以逍遥法外;反观本地漫画家,却遭到警方的压迫和恐吓,难怪国内外的商家和投资者对马来西亚失去信心。除非和直到政府及马来西亚现有的部长们愿意从实招来,并且有愿意采取具体的行动,从“盗贼统治”的深渊中自救,否则,马来西亚的经济将苟延残喘,其货币表现相对于其他国家,也只能继续地差劣下去。

  • 窃取选举的选委会

    窃取选举的选委会

    我们有统计数据和实证显示,大马选举委员会在新建议的国会和州议席重新划分后,只有一个赢家。只要有可能,巫统的边缘席位就会获得加强,而反对党赢获得边缘席位,就会因为国阵得中坚支持者从毗邻选区迁移过来而被削弱。无论如何,选委会不仅是国内唯一能登记新选民得机构,同时也可以主动拖延和阻止新选民的登记。

    截至2017年4月,马来西亚共有1千760万名选民。可是,当中只有1千340万人登记,其余的420万人仍然被褫夺了权力。这意味着如果今天进行选举,每4名成年大马人当中,就有1人无法履行在宪法下被赋予的权力。选委会正在尽最大的努力减缓新选民的登记,而不是与各造进行合作与协调,增加选民登记的人数。

    首先,选委会从2013年开始,就停止委任来自政党的助理注册管协助选民登记工作。在上一届大选之前的2011年和2012年,分别有5千720人和4千777人受委为助理注册管。迄今,助理注册官的数目已经微不足道,同样的任务却未有任何机构代为执行。其中的冲击和所带来的差别立竿见影,仅在2011年,就有102万3千170名马来西亚人登记为新选民;

    然而,从2013年至2015年的3年间只有61万7千254人登记为选民,或者是平均每年只有20万5千751人。以这个速率而言,未登记选民人数将只会以倍数增加,因为每年都会有超过50万新合格的选民,而且在增加中!由于各政党都不能够委派代表成为助理注册官登记选民,选委会告诉我们,他们能委派该会的官员协助我们进行选民登记运动。

    无论如何,选委会提供的这种协助附带许多限制条件,例如不能安排预约晚上,以及不能在夜市场或露天集市进行。破坏民主进程; 尽管面对这些限制,但民主行动党仍然积极与选委会配合,在舒适且有冷气的购物商场进行选民登记运动。可是,令我们失望的是,即便已在正式或非正式的提醒选委会提供足够的表格,但选委会的官员在“被指示”下只携带数量有限的表格。结果,我们在购物商场进行的选民登记运动往往被迫提早结束,令数以百计的合格选民无法登记而失望不已。

    如今,选委会甚至取消我们已计划好的选民登记运动,理由是他们必须专注处理反对建议中的选区重新划分事宜上。即使我们随后要求那些未登记为选民者前往最靠近的邮政局登记,我们也常听到投诉指缺乏表格,这是不可理喻。选委会的做法显示他们的无能和不负责任,即确保合格选民可以行使在宪法下赋予他们投票的权利。最糟糕的是,他们显然是在破坏民主进程,剥夺这些选民的基本权利。

    这是因为所有年轻的选民都对巫统和国阵不具忠诚度,这些选民在过去的选举中,绝大多数是倾向反对党。如果选委会不能自主地履行职责,那么它应该开始行驶其权力,在全国委任数以千计的助理注册管执行任务。选委会最好牢记他们在满是蠕虫的官方网站(malwareinfested website)中开宗明义写着的“使命”,即“支持议会民主制度和保障公民投票权”,以及“自由公平地管理、监督和有效地实行自由和公正选举”。选委会应该停止像巫统的追随者般,意欲操纵选举结果。

  • 资讯自由:透明的文化

    资讯自由:透明的文化

    拖尼布莱尔(Tony Blair)的回忆录让我着迷和喜爱之处很多,其中包括这几个字:资讯自由(Freedom of Information)“这无害的4个字。我一面写一面看着它们,真相大力地摇着头直到它从我的肩膀掉下。你这个白痴、天真、愚蠢,不负责的笨蛋。根本没有任何文字足以形容你的糊涂程度。”布莱尔称它为“一种彻底损害明智政府的事情。”

    他也预料某些自以为是的人士会抗议。他沉思道:“哦,他想要秘密政府,他想掩盖政客的丑恶不道德行为,并且不让‘人民’知道这些政客以他们的名义做了什么。”在这一点,我不确定槟州或雪兰莪州政府是否对他们在两州落实《资讯自由法令》(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的决定感到后悔。我宁可相信雪槟两州的立法者仍然坚持他们之前的行动。革命性的文件

    事实上,把槟城《资讯自由法令》形容为革命性和演进性的文件不能并不过为,且容我解释为和那么形容。槟州的《资讯自由法令》是革命性的,因为一个盛行保密、议员的问题时常被国会以“国家机密”为由置之一旁以及国家医院会在国外被指控“暴露国家机密”而被捕的国家里,《资讯自由法令》的确算是槟州和雪兰莪政府的激进变革。我们别忘记,在槟州落实此法令的初期,前州法律顾问也反对该新法令,声称它违法联邦宪法。不过州政府坚持对能力、问责和透明(CAT)的承诺,确保槟城终于在2012年通过了《资讯自由法令》

    当我们谈到《资讯自由法令》,我们需要牢记一个重要对比,那就是在马来西亚境内,槟州和雪兰莪州远远超越其他州及联邦政府。在槟州通过《资讯自由法令》4年后,除了雪兰莪,并没有任何州政府乃至联邦政府效仿及落实这样的法令。事实上,在联邦的层面,情况似乎正在恶化,各种严刑峻法不断被落实,以加紧钳制人民的自由。演讲式的文件

    与此同时,槟州的《资讯自由法令》也是一份演进式的文件,而就是说,它仍在调整、变化及演进。就像任何法律一样,《资讯自由法令》应该切合时代,但这也意味着,槟州的《资讯自由法令》并不是一份完美的文件,难免会有弱点。阳光计划(Sinar Projek)的朋友,比较了槟州和雪州的《资讯自由法令》,并且对它们的优缺点作出精彩分析。我认同他们的结论,即槟州所制定的《资讯自由法令》面临三大挑战:发布义务、豁免的范围、获得的成本。资讯自由:一种文化

    在设计政府资讯时,我们需要从保密文化转变为公开的透明的文化。然而,这种文化思维的转变,在处理信息时必须拥有负责人的态度及成熟度。一旦资讯能够被免费获取,政府就可以轻易地被审查,甚至受到惩罚。然而,对于那些滥用免费资讯。拥有狭隘政治议程的非政府人员来说,事情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在此,我引述布莱尔对《资讯自由法令》的反感。他的政府在2000年时,根据工党的《1997年选举宣言》,推出了这项法案。他对《资讯自由法令》的爱恨可以通过回忆录那么理解:“事实上,《资讯自由法令》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被人民使用,反而被记者(或恶意反对着或其他人)使用。对于政治领导人来说,这就像是一个用棍子打你头的人说:‘嘿,试试用锤子来敲’。这些资讯不是为了满足记者的好奇而发布,也没有在发布后增长了人们的知识,它只是被当作武器使用。”这种文化的变化,必须是全面的,不论是在政府还是公众方面。资讯自由不应该成为攻击或操纵他人的武器,而应该成为加强问责能力的工具。

  • 让国会公账会发挥应有效能

    让国会公账会发挥应有效能

    与国际上的同行相比,我们的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Public Accounts Committee (PAC),简称公账会)在改革和成效方面仍然落后。首先,67%的共和联邦国家的公账会主席一职,是由反对党成员出任,而不是由执政党成员出任。有的国家视为惯例,有的国家则在议会常规或法律中明确规定。。

    显然地,他们那么做是要确保政府的开支,受到更严格的审查。来自执政党的代表,将无可避免地背负着利益冲突包袱,以免让执政联盟难堪的。但若是由反对党议员担任公账会主席的话,将可以确保一个大多数成员仍来自执政党委员会得到必要的制衡。不幸的是,对于马来西亚的国会来说,其惯例仍是由国阵选出一名代表出任公账会主席,即便反对党不但要求国会采纳上述国际标准做法。看来,国阵政府在决定实行消费税政策时,它很乐意引用所谓的国际标准,但当涉及民主规范时,却选择视而不见。

    幸运的是,在雪兰莪州,我们修改了法令,规定雪州公账会主席一职必须由反对党领袖担任。然而,当时的雪州反对党领袖,宁愿辞去其反对党领袖一职,也不愿意担起公账会主席一职,让我们感到震惊。很明显,国政宁愿牺牲任何可以制衡政府的角色,也不愿参与任何能够确保政府行政具透明度和问责制的程序。

    公开听证会; 其次,有四分之三的共和联邦国家公账会的听证会是公开进行的,而且全程让媒体采访。讽刺的是,几乎所有的非洲共和联邦国家(African Commonwealth Contingent),尽管他们经常被嘲笑为较不发达的国家,他们的听证会确实公开地进行。如果国会会议可以向民众开放,为什么属于国会的一个委员会的听证会,却不能对外公开。如果是讨论国家的机密课题,以例外的方式处理可以被接受,然而,这毕竟不是常态。

    为何关系到精明网络计划(1 Bestari Net)、国家养牛中心、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计划,或者是一马公司丑闻而召开的听证会,都不能够公开进行,毕竟这些案件都没有涉及到任何国家安全问题。受传召者当然可能会敢带非常尴尬,并且可能有损特定部长的声誉,可是,这并不是公账会所应该担忧的事。此外,公众对诉讼工程的监督,见能确保受委的公账会成员,能够更加勤勉地去履行他们的职责。

    最后,我们应该让国家总稽查署在国会辖下成为一个独立的单位,而不是一个指向财务部长负责的稽查部门。这将确保和维护该部门的独立性,不论哪一个政党执政,以及由谁出任部长。例如,英国的国家稽查署就极力维护其独立性,他们坚称“我们不是公务员,不必向任何部长报告”。此外,马耳他的总稽查司不只是“众议员的官员”。他是“总统根据众议院的议决所任命,并且获得至少三分二的众议院的投票支持”。

    如果我们的公账会没有进行这些改革,我们将永远无法有效地去追究政府的责任。假使我们能被赋予这种权力的话,公账会就是能够发挥应有的效能,已提升问责制。

  • 国会被阉割

    国会被阉割

    标准教科书告诉我们,国会的主要职责是颁布和修订法律、监督政府的支出(俗称为预算案)、监督政府行政管理以及辩论与国家利益相关的政策和事项。不幸的是,我们的国会操作完全不符合以上的标准。比如说,法案被提呈却没有安排足够的时间让议员准备和辩论,议员有时甚至只得到少过24小时的通知。我的以为议会同僚称之为“突袭式立法”。(Legislation by ambush)其中一个最明显的“突袭式立法”个案,就是极具争议性的《2015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的通过过程。现在已被立法生效的《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此法令赋予首相绝对的权力区宣布某个地区为“警备区”长达6个月,并可无限期延长。

    换言之,该法案允许首相在不需要国家元首的御准下,宣布紧急状态;而联邦宪法150条款阐明宣布紧急状态是国家元首的特权。这项非常具争议性的法案是在2015年国会开会最后第二天提呈一读,并连同其他7项待申通过的法案,在国会最后一天进行辩论和表决。经过数小时的激烈辩论,《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于凌晨4点通过。同年初,《2015年防恐法案》,即一项允许未来审先扣的恶法,也是在被提呈到国会一个星期后就辩论和表决,快速地被通过。辩论时间不足

    即使是财政预算案的处理也是同样仓促。在成熟的议会(包括一些起步较晚但对民主程序认真的新兴国家),每个部门的预算拨款提议会先交由一个相关专业的委员会进行账目委员会之外,并无设立其他特定的专业委员会,我们除了设有公共账目委员会之外,并无设立其他特定的专业委员会;因此每个部门的预算拨款提议都是由整个议会在扮演个别“专业委员会”的角色下进行辩论。这不仅无效率,连辩论的时间也有限。例如,2015年教育部预算拨款的委员会辩论阶段涉及56亿令吉,或占总预算拨款的20%,是最大的部门预算,但却仅在4个小时内就完成辩论,这还包括了部长回答的时间。

    国会议员不但没有得到足够的时间参与与辩论,他们也没有得到充足的时间与辩论,他们也没有得到充足的支援以便更好的执行他们的职责。世界上大部分的国会都会为国会议员提供足够的助理以协助他们执行任务。然而在马来西亚,无论是在选区,或者在国会里,我们连一个办公室都没有分配到,更别提助理。目前,我国国会只聘请了8名研究人员,他们得为222名国会议员服务。在这种资源人手欠缺的情况下,许多国会议员最终被逼花用自己的收入和捐款来维持办公室经费及聘请员工,还得自己动手做政策和法案研究工作。这加重议员的工作,进而削弱了他们的办事效率。

    除此之外,马来西亚会在一年之内只召开60天的议会,工作量大约是世界各地议会的三分之一。但虽然开会的日子那么少,我们的首相也难得出现在国会参与辩论或回答问题。更糟糕德士,议会常规允许部长以“顾及公共利益”为借口,拒绝对某些问题作出回应。当国会开会的次数如此稀少,国会议员们怎么可能针对国家议题进行有效的辩论呢?一去年位列,当国会在6月到10月体会4个月期间,爆发了一马公司丑闻,净选盟4.0大集会以及红衫军反集会事件。然而,这些重要的事件却只能等到数月后国会复会时才能提出来辩论。

    除此之外,国会许多象征性的地位与权力也在过去数十年间被大幅度削减。举例说,国会议员在议会里的言论向来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但随着联盟政府在1969年修改宪法,列明4项课题,即统治者、宗教、语文及公民权为“敏感课题”后,国会议员在议会里的言论自由即遭到钳制,甚至随时成为政治迫害法令底下的受害者。

    此外,随着《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于1992年被废除后,国会也失去去了它原有的象征性官僚自主性。在这之前,国会事物包括人员管理、开销管理和维修管理皆由国会本身自行决定。这项法令废除也意味着我们的联邦立法机构已沦为隶属于首相署管辖的60个部门的其中之一,立法机构屈服于行政单位的管控即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改革迫在眉睫

    过去的几年间,朝野两边开始在推行国会改革方面进行合作,而国会议会委员会也终于同意实行4项改革:设立一个特别议会厅、设定“部长回答问题”时间、缩短提交提问所需给予的通告期限,以及成立9个特别委员会来监督各个部门的表现。许多国会议员对于国会改革充满期待,特别是有关成立特别委员会这一块。它除了能让国会议员们专注在特定部门事务之外,朝野成员的合作也能使到立法的过程变得更具包容性及有意义。

    有关的建议最终被带入内阁讨论,当然这是一个莫名其妙的程序,因此行政和立法单位理应使操作独立、互不干涉,惟内阁之决定通过4项建议中的其中3项,被驳回的竟是最重要的一项建议,那就是成立特别委员会。此外,政府应该考虑设立影子内阁机制。当每个部门都有一位法对党官方发言人负责时,那不打能够加强议会内的辩论素质,也能有效的避开许多杂音和混淆,令反对党课题的立场更加明确一致。话说回来,影子内阁也不该是有名无实的,它需要被赋予相等的地位和权力。影子内阁部长应享有议会上辩论和发问的优先权,有权使用国会的资源包括资讯和研究人员,以便有效加强他们的问责任务。资源分配不当

    另外,国会可以推行一些简易可行的改革,比如为人在野党议员为公账会主席、为议员们提供机制上的援助,包括人力资源和办公室设施辅助等。理想的情况,应该是恢复国会服务法令,即使这只是为了传达一个象征性的信息。另一个受争议的课题,莫过于反对党议员从未获分发任何选取拨款,而执政党国会议员却每年得到500万令吉的选区拨款。这种偏差式的选区拨款制度,除了不利在野党议员,也助长了朋党歪风。

    选区拨款应该分配给所有议员。在非国阵掌权的槟州和雪兰莪,州政府公平分发选区拨款给在野党议员。雪州政府更立法规定公账主席一职须由反对党领袖担任,可惜该州反对党没胆量敢接下这重要的职务。马来西亚国会改革已经拖延太久了。近期推行的数项改革计划无可否认是好的开始,但若要看见更显著的改变,就必须仰赖更积极的政治意愿。除非我们让国会恢复其功能,能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运作平台,让议员们执行他们的立法任务,有效的审核政府,在国会辩论重要的国家议题,否则它将继续被视为一个无力的橡皮图章。

  • 监督工作如走钢索

    监督工作如走钢索

    2017年,公正党班登区国会议员拉菲滋,因为错指一个联邦政府的承包商与部长阿都拉曼达兰有亲戚关系,招致舆论批评后道歉。该部长恫言对拉菲兹采取法律行动,拉菲兹甚至被网民讥笑了一番。拉菲兹已经不是第一次面对类似问题。因为揭发养牛丑闻,在2016年10月,高庭宣判拉菲兹诽谤罪名成立,谕令他支付30万令吉给国家养牛私人有限公司做赔偿。因为揭发一马公司丑闻的机密文件,2017年8月,拉菲兹被吉隆坡高庭宣判抵触官方密令发,罪名成立,需要坐牢18个月,目前正在上诉中。

    同样是揭发养牛丑闻,2018年2月7日,拉菲兹被指控泄露银行机密资料,违法银行和金融机构法令案罪成,被判30个月监禁,目前正在上诉中。除此之外,拉菲兹也因为揭发朝圣基金居和国防基金局的丑闻,而身陷多宗诽谤官司。民族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曾经被首相纳吉两次控上庭。两宗案件目前还在审讯阶段,都跟揭发一马公司丑闻有关。最近,民主行动党士乃区州议员黄书琪要求柔佛州务大臣卡立诺丁届时关于价值1千200万令吉的房屋受赂案,被大臣威胁要以法律行动来对付。2017年11月,黄书琪也因为在州议会提起此事而被逐出议会。

    种种案列,可见在马来西亚当反对党议员是一件深具风险的事。就以我本身为例,也冒着险揭发过几位承包商涉及从移民局获得不当的丰润合约等滥权问题。这些公司不但背后有很强大靠山,所拥有的资源也足以让他们通过诉讼手段,来堵住批评者的嘴巴。最近,我揭发无痛的《马来西亚前锋报》获得一份为教师提供平板电脑、价值3.4亿令吉的工程。这份工程不但没有经过公开招标,受委任的公司还是年年亏损的报业集团。更严重的是,该公司售卖给联邦政府的平板电脑价格是市价的两倍。直到今天,没有一名政府官员或《马来西亚前锋报》的代表出来交代。

    这些年来,类似的报道不计其数,国家总稽查司报告不断揭发各种“买贵了”的案件。可是,当议员们履行职责揭发这些弊案时,却往往冒险被国阵的枪手污蔑我们的指控是虚假,或甚至面对官司的风险。为什么我们还要去做这些高冒险的事情?首先,反对党的任务就是监督政府。我们当然可以做最没有风险的事,以避免触怒当权者。然而,我的许多杰出同僚,从来不会对贪污舞弊课题无动于衷。我们有责任给国家和老百姓一个交代,所以总是得提高警惕、敏锐和勇敢地面对一个极度不欢迎异议者的霸权政权的打压。

    第二,我国独立至今一直被巫统统治,各个部门的监督与平衡制度皆非常脆弱。一马公司丑闻就是一个好列子。一马公司在国外,至少被6个国家调查和采取法律行动,包括美国的司法部。但是,一马丑闻在我国却平安无事。就是首相亲口承认其私人户头有26亿令吉,相关的执法和监察单位也依然视而不见,只会对反对党议员提出诉讼。面对这样的局面,反对党议员别无他法,只能咬紧牙根加倍努力确保政府的滥权行径被揭发及公诸于世。试想想,如果没有潘俭伟和拉菲兹不停揭发一马公司丑闻。人民现在可能仍被蒙在鼓里。因为所有的执法机构对于一马公司丑闻都噤若寒蝉,无动于衷。

    第三,由于政府的不负责任和不透明,反对党缺乏获取资料和问责的管道。要举报政府弊案的人都被逼把个人自由和事业当赌注。当然,我们还是在有限资源的情况下,做好课题的背景调查工作。可是,由于在制度失灵、政府权力过大,反对党能够准确彻查课题背景的机会往往受到很大的限制。所以,当我们接到一些举报资料,就得先做决定,要嘛就置之一旁以逃避过高的风险;要嘛就天真地相信执法单位会扮演他们的角色;或执行我们的职责,将不对的事物加以揭发,并对相关单位施压,希望他们会采取适当的行动将问题纠正。

    反对党在这些事项上必须小心谨慎,不饿能对政治对手做出虚假指控。我们也要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也要确保资料的可信度。在成功揭发了那么多的政府舞弊案件后,拉菲兹的一项小错误不应该被大众拿来讥笑,或要他或其他的反对党议员在面对政府的种种不当行径时保持沉默。在这起事件上,拉菲兹察觉到自己犯下一个错误,并马上道歉。但是,这不代表拉菲兹的提问完全没有根据。在经济低迷期间,联邦政府为什么在没有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在一个博览会上花了3千400万令吉推广首相纳吉的种种大型计划?

    写下着一些,不是想博取群众的感激或赞美,更不是想为反对党找借口,而是要指出我们制度里的种种毛病。面对一个权力熏天、不负责且不透明的政府,我们需要勇敢的人不断的冒险,拆穿种种不公义的勾当,而不是扮演好好先生,因为正在洗劫国家的强盗们不会因此而手软的!